家庭案例 王总今年53岁,某国企领导,年收入50万元左右。住着单位分的房,坐着单位配的车。王总的老伴已经退休,有退休金和医疗保险“护身”,老来无忧,王总退休后也享有同样的待遇,无所顾忌。他的生活令同龄人羡慕不已。
然而,王总也有自己的难处,儿子高中毕业就去澳大利亚留学,每年的学费、生活费就是一大笔费用。他面临两年后退休,退休后高薪收入必会大幅减少,且儿子的学业还未完成,所以他想为儿子留一笔财富,助他以后生活或开展事业一臂之力。预计,儿子还有1年结束海外学习,除支付儿子学习生活费用外,可余下50万元。同时,除了房产等固定财产外,王总在银行存有资金100万元。那么如何把资产留给儿子呢?
王总有这样的担心: 1. 退休后收入减少,自己和老伴身体要是有了病,单位的医疗保险虽然几乎是100%报销,也只能负责社保名录的药品的使用。多少自己要准备点。 2. 把钱现在就给儿子,又担心年轻人图享乐,很快花光。 3. 房产和资金,等到百年以后再给儿子,那时如果征收的遗产税,儿子负担的起吗?
案例分析 1. 家庭财产分析 资产:房子 100万(假设可继承,假设市值) 存款 100万 儿子教育基金剩余 50万 退休前可增加储蓄(年薪)50×2年=100万 总资产为350万 负债:无 资产剩值为350万 2. 退休后家庭收支 王总退休收入(税后): 3000元(假设) 妻子退休收入(税后): 1500元(假设) 家庭生活: -2000元 其他生活开支: -1000元 物业管理费: -500元 预留旅游费: -500元 保健费(非医疗保险涵盖范围支出): -1000元 收支差额为 :-500元
3. 财务优势 开支节俭,可控现金丰厚,无负债。
4. 财务劣势 * 风险控制不足,过分依赖国家福利保障; * 资产结构单一,很难防范金融风险; * 无遗产安排,不能控制孩子继承后很快用尽; * 可能面临国家征收遗产税风险。
5. 财务风险分析 * 退休后,以往的生活习惯带来额外的开支; * 疾病意外风险(需准备以弥补医疗保险不足); * 儿子未来生活、发展、或对家庭财务产生不良影响的风险; * 退休养老金不足的风险; * 家庭收支每月500元负值,每年6000元,20年缺额为12万元。
遗产的安排与继承 理财目标——应以稳健安全为首要目标,再求投资增值。
1. 财务需要 * 享受悠游的退休生活,预留足够的旅游费用; * 预留两老的危疾康复护理费用(社保或单位医疗的除外责任); * 适当稳健的投资,使资金不致因通胀或财务风险而贬值; * 预立遗嘱,使资产能按意愿转移,减低未来可能缴的遗产税; * 设立一个机制,利用毕生的储蓄帮助儿子成才,享有独立自主生活。
2. 理财策略 按未来资金需求,把积蓄分成3个部分—— A. 两老的重疾、身故、生活金,把生活金作适当的投资,按年月支出使用,未用部分适当投资保值功能。 B. 预立遗嘱。将遗产包括有产权的房子、现金、投资等给指定的以本人意愿的未亡人,及孩子。 C. 预留子女结婚、创业、儿孙的生活费用。但应设立提取条件,善用能控制的机制,使子女不能一次性动用资产,用光资产。
3. 5项财务建议 建议一:尽家庭责任为首要目的 预留各种主要的生活及遗产基金,把目前150万现金分为3部分—— A. 退休生活保证金 28万(用意外身故保障1年家人的生活); B. 大病保障金 夫妻各10万 (弥补社保自费部分不足); C. 余款102万及2年后增加了100万之后变成202万作信托基金。
建议二:28万退休金以趸缴方式存入保险公司作退休金保险 保证两老生前甚至死后,每月能领取1500元连续保证20年共可领36万,还可补充未来退休生活。如果两老人在75岁前离去,该基金仍可给受益人——他们的子女每月1500元的生活费。
建议三:20万疾病医疗基金 以保本性质债券基金方式存入,收取每年预期4.5%回报,需用时书汇基金。
建议四:预立遗嘱,以书面形式写下遗产分配 在生前成立的信托基金,在身故之时,按遗嘱把遗产注入信托管理资金,一同管理。避免子女一次性得到一大笔遗产,又未能成功管理。
建议五:把102-202万设立子女的信托基金 该基金由信托银行托管,用于投资组合性资产—— 30%股票基金,50%债券基金,20%现金,用以应付子女学成回国后的基本生活及未来人生用途。好处是:避免子女一次性取用遗产而败坏,或用于不良投资、创业、消费,以至缺乏稳定生活。 两老为委托人,银行为受托人,托管资产为两老的遗产及投资资产,使之—— A. 避免遗产税(因为与个人资产分开) B. 继续增值 C. 按两老遗愿分配资产与子孙 分配的方法可以是: 1. 房产为托管资产,儿子不能变卖,供儿子及媳妇居住,如离婚房子仍归儿子,媳妇不能分得。 2. 在儿子结婚时、买车时、可向信托基金申领若干万元,给儿子或媳妇作礼金结婚用途。 3. 在儿子满30岁用于创业时,可给与一次性不超过若干万元(如50万元)作投资,避免一次性把钱领出来花光。 4. 在孙儿出生时,可领若干万元作贺礼。
建议五:定时检讨更新遗嘱,及信托安排
相关理财知识链接: 1.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》于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。
2. 信托关系中的当事人有三个,即委托人、受托人、受益人。其中受托人是以自己的名义管理、处分财产的。其中,财产权的含义包括—— A. 对财产的实际使用权; B. 获取财产收益的受益权; C. 实施对财产管理的权力; D. 对财产处分的权利。
3. 信托的种类:大体可分为两类,金融信托和贸易信托。我们一般所说“信托”是指——金融信托。
金融信托——指拥有资金或财产的单位和个人,为了更好地运用和管理其资金或财产,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,委托信托机构代为运用、管理和处分的经济行为。是具有融通资金、融资与融物以及融资与财产管理相结合的金融性质的信托业务。 |